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关于批准对德化白瓷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01号
【发布日期】 2006-12-27
【实施日期】 2006-1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批准对德化白瓷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01号)


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德化白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德化白瓷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德化白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德化白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德政[2006]167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德化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产品种类。
  雕塑白瓷、日用白瓷。
  (二)原料生产。
  1. 原料组成:高岭土、瓷石、长石、石英等,主要特点是含Fe2O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