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6]7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中海集团、长航集团,部属各海事局 2007年春运将于2月3日开始,至3月14日结束,为期40天。为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客货运输及假日旅游运输组织工作,保障广大旅客安全、便利、快捷、有序出行,确保广大农民工、学生平安返乡和顺利返回工作、学习岗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据预测,春运期间全国道路旅客运输量约为19.7亿人次,同比增长5%;主要省市水路旅客运输量约为2840万人次,同比增长2%。各单位要对春运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成立以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春运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统一指挥、协调春运工作,及时解决春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长江干线航运的春运组织领导工作,由长江航务管理局会同沿江省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二、全力保障安全 保证运输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家和部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各项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避免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加强对营运车船的检查和维护。春运前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船及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车船要责令整改,严禁整改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船参加春运;二是要进一步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对长途客运车辆要按规定增配驾驶人员,避免疲劳驾驶。要充分利用GPS等先进科技手段对客车运行进行全过程监控。在雨雪天气,要及时为车辆配备防滑设备。三是要严防车船超载运行。客运站要严格按照车船载客定额发售客票和检票,认真落实发车安全例检制度,严防超载客车(船)出站。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发现超载运行的车船,要立即予以纠正并组织分流,分流费用由超载车船的经营者承担;四是各客运站要组织专门人员并尽可能利用安全检测设备,严格查堵易燃、易爆、危险品,防止其进站上车(船);五是海事部门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