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7年财政预算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6)37号)的精神,现就编制2007年财政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7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7年是全面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第一年,是我市发展和改革十分关键的一年。做好明年的财政经济工作,对于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顺利推进“十一五”规划实施,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至关重要。初步分析,预计2007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2%,居民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