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自2004年我局组织中西部地区开展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以来,各地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农村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根据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的总体部署,我局将继续组织开展2006年农村医疗机构中医(民族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政府举办的农村医疗机构,主要是县级中医医院,包括部分县人民医院和乡镇卫生院。 二、申报条件 (一)专科(专病)应为市(地)级或省级中医或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个别中医、民族医特色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专科(专病)中医、民族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人才梯队结构合理,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三)具有较好的开展专科(专病)的基础设施条件,专科(专病)门诊量所占比例较高; (四)医院运行机制良好,管理科学规范,服务质量优良; (五)有特色专科(专病)建设规划和具体措施,建设经费落实; (六)医院重视行业作风建设,医德医风良好。 三、申报程序与数量 (一)申报单位填写《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单位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2),报送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各有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2006年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中确定的数额等额报送我局医政司。我局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建设单位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该单位的申报资格,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重新组织申报。 (三)每个县级行政区划最多只能申请1个名额;已经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和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单位的县级行政区划不再申请;已经被确定有项目建设单位的县级行政区划,不再申请。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书》一式三份,并制作成软盘(Word文本)一并报送。申报书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上下载,网址:www.satcm.gov.cn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申报书》内容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李 昱 严华国 联系电话:010-65914966 063322转6805 传 真:010-65930672 E-mail:yanhuaguo@satcm.gov.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 邮 编:100026
附件: 1.2006年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分省分配方案 2.申报书 3.填写说明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06年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分省分配方案
┌────────────┬───────────────────────────┐ │ 省份 │ 2006年项目数 │ ├────────────┼───────────────────────────┤ │ 北京 │ 0 │ ├────────────┼───────────────────────────┤ │ 天津 │ 2 │ ├────────────┼───────────────────────────┤ │ 河北 │ 9 │ ├────────────┼───────────────────────────┤ │ 山西 │ 8 │ ├────────────┼───────────────────────────┤ │ 内蒙古 │ 7 │ ├────────────┼───────────────────────────┤ │ 辽宁 │ 6 │ ├────────────┼───────────────────────────┤ │ 吉林 │ 8 │ ├────────────┼───────────────────────────┤ │ 黑龙江 │ 4 │ ├────────────┼───────────────────────────┤ │ 上海 │ 3 │ ├────────────┼───────────────────────────┤ │ 江苏 │ 7 │ ├────────────┼───────────────────────────┤ │ 浙江 │ 4 │ ├────────────┼───────────────────────────┤ │ 安徽 │ 6 │ ├────────────┼───────────────────────────┤ │ 福建 │ 7 │ ├────────────┼───────────────────────────┤ │ 江西 │ 4 │ ├────────────┼───────────────────────────┤ │ 山东 │ 11 │ ├────────────┼───────────────────────────┤ │ 河南 │ 5 │ ├────────────┼───────────────────────────┤ │ 湖北 │ 8 │ ├────────────┼───────────────────────────┤ │ 湖南 │ 6 │ ├────────────┼───────────────────────────┤ │ 广东 │ 11 │ ├────────────┼───────────────────────────┤ │ 广西 │ 4 │ ├────────────┼───────────────────────────┤ │ 海南 │ 5 │ ├────────────┼───────────────────────────┤ │ 重庆 │ 11 │ ├────────────┼───────────────────────────┤ │ 四川 │ 14 │ ├────────────┼───────────────────────────┤ │ 贵州 │ 8 │ ├────────────┼───────────────────────────┤ │ 云南 │ 5 │ ├────────────┼───────────────────────────┤ │ 西藏 │ 5 │ ├────────────┼───────────────────────────┤ │ 陕西 │ 4 │ ├────────────┼───────────────────────────┤ │ 甘肃 │ 4 │ ├────────────┼───────────────────────────┤ │ 青海 │ 8 │ ├────────────┼───────────────────────────┤ │ 宁夏 │ 7 │ ├────────────┼───────────────────────────┤ │ 新疆 │ 7 │ ├────────────┼───────────────────────────┤ │ 合计 │ 198 │ └────────────┴───────────────────────────┘
附件2: 编号:□□□ 序号:□□ 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申报书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类别:特色专科□ 特色专病□ 中医□ 民族医□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单位通讯地址: 单位邮政编码: 电话: 单位传真: 电子邮件: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制 二○○六年十二月 一、医院综合情况 ┌─────┬────┬───────┬──────────────────┬────┐ │ 一般情况 │医院等级│ │ 人员总数 │ 人│ │ ├────┼───────┼──────────────────┼────┤ │ │医师总数│ 人│ 副高以上人员数 │ 人│ │ ├────┼───────┼──────────────────┼────┤ │ │床位总数│ 张│ 医疗设备总值 │ 万元│ │ ├────┼───────┼──────────────────┼────┤ │ │临床科室│ 个│ 医技科室数 │ 个│ │ │ 数 │ │ │ │ │ ├────┼───────┼──────────────────┴────┤ │ │专科(专│ 省级│ 市级│ │ │ 病) │ │ │ │ ├────┴───────┼───────────────────────┤ │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有□│ 药事管理委员会 有□ 无□ │ │ │ 无□ │ │ │ ├────────────┼───────────────────────┤ │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有□│ 实施三级医师查房 有□ 无□ │ │ │ 无□ │ │ ├─────┼────┬───────┼──────────────────┬────┤ │服务量及服│年门诊人│ 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