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学习宣传提纲的通知 人口厅发〔2006〕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 现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学习宣传提纲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 学习宣传提纲 一、《决定》发布的重大意义 “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作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的发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举措,对于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局,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步伐,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通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分析现阶段人口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深刻阐释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方针、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是推动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 《决定》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强调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决定》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决定》全文共分九个部分。 第一部分,深入分析我国现阶段面临的人口形势和严峻挑战,深刻阐述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二部分,回顾总结我国30多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明确指出"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并提出了新阶段发展的总体思路,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 第三至第七部分,针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特点,明确提出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第八部分,强调从财政、基础设施、人力、科技等方面切实加大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科技创新,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九部分,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坚持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决策与调控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稳定基层工作机构和队伍、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力度、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决定》的主要特点 一是全面性与针对性相结合。《决定》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出发,统筹考虑人口发展的各个方面,提出了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五大任务,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体现了很强的系统性和全面性。同时,针对低生育水平反弹的现实风险,强调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首要任务,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 二是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决定》对人口发展的全局性问题作出原则性的规定,明确了"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的战略选择,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发展全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决定》提出的政策措施,如加大财政投入、稳定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等,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是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结合。《决定》立足制度创新,将长期工作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以及地方创造的新鲜经验,提升为基本制度,并要求适时修订或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决定》还从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改革创新的角度出发,就符合未来发展方向需要进一步实践和完善的改革措施,提出指导性意见,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 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 我国在社会生产力尚不发达的情况下,通过实行改革开放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力促进了我国由贫困到温饱再到总体小康的飞跃,用不到30年的时间,将总和生育率降至更替水平以下,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创造了社会抚养比较低、劳动力资源充裕、财富积累水平较高的有利时期,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口发展轨迹,有效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 进入21世纪以来,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人口发展战略框架基本确立,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并产生积极影响,基层基础服务网络和工作机制发挥重要作用,人口发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效显著,顺利完成了"十五"期末人口总量控制目标,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赢得了战略主动权。 在30多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践中,我们积累了十分丰富的宝贵经验: ——坚持长期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和完善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加强并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以开放务实的姿态开展国际人口与发展合作交流,树立负责任人口大国的形象。 这五条经验是对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期实践的深刻总结,体现了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主要内容。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既要坚持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基本经验,又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思路、内涵和途径。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十一五”时期人口控制的目标是: “十一五”期末,全国人口总量(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控制在13.6亿人以内;到2020年,人口总量控制在14.5亿人左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严格控制人口增长阶段; 二是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 三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