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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对庆阳黄花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89号
【发布日期】 2006-12-22
【实施日期】 2006-1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批准对庆阳黄花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89号)


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庆阳黄花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庆阳黄花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庆阳黄花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庆阳黄花菜”地理范围界定的函》(平政函[2004]24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甘肃省庆阳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马莲黄花菜。
  (二)立地条件。
  要求土壤肥沃、疏松、土层深厚、土壤pH值在6.5至7.5之间的壤土及沙壤土。
  (三)栽培管理。
  1. 种苗选用:要求选用无性繁殖法繁殖的健壮植株作为种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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