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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江西省万安县、于都县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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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发〔2006〕71号
【发布日期】 2006-12-22
【实施日期】 2006-1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江西省万安县、于都县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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