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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关于上报《残疾评定记录表》等表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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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发文字号】 残调办发42号
【发布日期】 2006-12-21
【实施日期】 2006-12-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关于上报《残疾评定记录表》等表格的通知
残调办发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调查总结工作,充分利用调查资料,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决定将《残疾评定记录表》等调查过程表统一保存、录入、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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