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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并上报有关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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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文字号】 体群字[2006]211号
【发布日期】 2006-12-21
【实施日期】 2006-12-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并上报有关材料的通知
体群字[2006]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
  今年是“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试点和启动年。为客观真实地了解和掌握一年来“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工作的第一手资料,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更有效、更扎实地推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经研究,决定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工作进行总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2006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工作的总结,指定专人撰写上报总结材料,填报《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情况报表》(见附件)。
  二、上报的总结材料应包含以下四部分:
  (一)本省(区、市)实施工程概况;
  (二)工作中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经验;
  (三)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四)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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