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江苏圣泰环境事务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75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2006年第五批)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批准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以下单位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评价范围详见附件) < (一) 江苏圣泰环境事务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77号) (二)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78号) (三)偃师市国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534号) (四)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2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