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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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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穗府办(2006)43号
【发布日期】 2006-12-19
【实施日期】 2006-12-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穗府办(2006)43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6年,市人民政府共接办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957件,其中全国政协提案4件、省人大代表建议6件、省政协提案57件、市人大代表建议435件、市政协提案455件。市政府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将这些建议和提案交由70多个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研究办理和答复。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全部建议提案已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答复完毕。
  一年来,各承办单位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政务工作,列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深化认识,完善机制,创新方法,突出重点,抓好落实,依法依规认真研究办理,有力地促进了各单位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解决了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
  各承办单位领导非常重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深入挖掘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资源潜力,把研究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过程作为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的过程,从组织领导、人力物力安排上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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