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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评价指南(试行)》和《中医医院(三级)中医药特色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发〔2006〕70号
【发布日期】 2006-12-18
【实施日期】 2006-12-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评价指南(试行)》和《中医医院(三级)中医药特色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6〕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中医医院的中医药特色,促进中医医院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评价指南(试行)》和《中医医院(三级)中医药特色评价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可据此研究制定其他级别中医医院及各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的特色评价细则。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医政司。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评价指南(试行)
 
  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中医医院的中医药特色,促进中医医院进一步加强以坚持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为核心的内涵建设,促进中医药学术水平的进步,提高中医诊疗技术水平,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根据党和国家的中医药方针政策及卫生、中医药法律法规,制定本评价指南。
  一、管理
  (一)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中医药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的规划和工作计划。
  (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建立一支懂得科学管理、具有中医药知识、热爱中医药事业的各级管理队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培养一批中医药学术带头人,积极开展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继续教育,加强中青年业务技术骨干的培养。
  (三)充分、合理应用中医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治疗率。建立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临床科室和专病门诊(病房),开展中医重点临床科室建设。
  (四)确定与中医临床密切结合的科研方向。重点学科、专科的研究方向稳定,主要研究课题与重点病种相结合。
  (五)加强中医药科学知识宣传,医院环境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食疗服务。
  二、临床科室
  (一)制定并实施本科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常规。定期对诊疗常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修订诊疗常规,优化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对主要病种疗效及中医药特色进行年度分析、总结和评估,并制定改进措施。
  (二)医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所有医师熟练掌握本科主要病种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常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中医药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
  (三)不断提高中医诊疗水平。提高对本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和急危重症中西医诊断与鉴别诊断的准确性。上级医师正确指导下级医师进行中医药诊治工作。使用中医药治疗的,辨证准确、理法方药一致。手术病例能正确配合使用中医药治疗。不断提高中医治疗率和参与治疗率,不断提高临床疗效。
  三、重点专科
  (一)达到临床科室的基本要求,并成为本院发挥中医药特色的示范科室。
  (二)医师队伍结构合理。重视本专科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的继承工作,加强专科学术继承人的培养。学术继承人应当认真学习钻研中医经典著作,总结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熟悉本专业学术前沿动态,对本专业主要病种具有较高的中医药诊疗水平。
  (三)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发挥中医药特色的具体措施。确定的重点病种应有明显的中医药特色优势并保持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的规模,有保证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发挥的经费投入与设备配置。
  (四)积极开展中医药特色诊疗方法的研究,具有独特的中医药诊疗方法和中药医院制剂。
  (五)学术水平在本区域领先,工作效率高于本院其他同类科室。
  四、急诊
  (一)制定急诊科主要病种的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常规。定期对中医药在急诊急救中发挥作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修订诊疗常规,优化诊疗方案,提高中医药在急诊急救中的应用水平。
  (二)能够提供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医疗服务,并在急诊急救中积极运用中医药诊疗技术。
  (三)医师队伍结构合理,有熟练掌握中医、中西医结合知识与技能的人员指导急诊工作,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掌握本专业急诊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常规,掌握并正确使用急诊常用中医技术。中医治疗的病例,辨证准确,理法方药一致。
  五、药事
  (一)药学技术人员结构合理,主要岗位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二)加强中药尤其是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严格采购、验收、储存、调剂、煎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提高中药医院制剂的质量。充分发挥老中药专家的作用,继承中药鉴别或炮制经验。
  (三)积极开展中药临床药学工作。开展中药遴选、安全性监测,建立中药临床使用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建立临床药师查房制度,对中药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并指导临床合理使用。
  六、护理
  (一)护理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满足岗位需要,掌握中医护理常规、操作规程。
  (二)组织实施《中医护理常规 技术操作规程》。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对中医特色护理进行评价并制定改进措施。

 
附件2:
中医医院(三级)中医药特色评价细则(试行)
 

  一、管理(300分)

项目

主要指标

检查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一)发展规划(10分)

1.依据科学发展观,制定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

2.在规划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中医药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3.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的目标和可操作的具体措施。

查阅医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无中长期发展规划,或规划中未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中医药方针政策、未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不得分;

规划中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目标不明确,扣8分;

规划中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目标明确但缺乏具体措施,扣6分。

10

(二)工作计划

(10分)

1.依据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计划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的具体内容;

3.配套制定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的具体实施方案。

查阅医院近三个年度的工作计划。

 

无年度工作计划,或年度工作计划中无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的具体内容,不得分;

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的具体内容,但与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不够,或实施方案不具体,扣5分。

10

(三)领导水平

(20分)

1.医院领导熟悉中医药法律法规及中医药政策。

现场考核4人。考核主要内容:中医药专门法律法规,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中医药内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的中医药政策,医药卫生体制、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中的中医药政策。

每1人不熟悉,扣2分。

5

项目

主要指标

检查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三续)领导水平(20分)

2.分管医疗、教育、科研的院领导应具备中医医院管理基本知识。

现场考核3人。

每1人不了解中医医院管理基本知识,扣2分。

5

3.医院主要职能部门(医务、护理、科研、教育、人事)负责人应了解本部门的业务管理知识及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的制度措施并具有组织落实的能力。

现场考核3人并查阅主要职能部门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的资料。

 

每1人不了解本部门的业务管理知识及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扣1分;

每1个部门上述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扣2分。

10

(四)人员配置

(50分)

1.临床科室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从事相关专业10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中应有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查阅临床科室负责人名单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检查5个临床科室,每1个科室的人员不符合要求,扣2分。

10

2.药学部(药剂科)主任或副主任中应有具备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药师。

查阅药学部(药剂科)主任、副主任名单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2

3.护理部主任应具有副主任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至少接受100学时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查阅护理部主任相关证明材料。

不具有副主任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扣2分;

未接受至少100学时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扣3分。

5

4.中医、中西医结合科室学术带头人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查阅医院科室设置名单和抽查3个相关科室学术带头人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设立学术带头人,不得分;

每1个科室未设立学术带头人,扣2分;

学术带头人每1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

6

项目

主要指标

检查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四续)人员配置(50分)

5.重点专科(专病)学术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省级中医药学术团体专业委员会委员。

重点专科(专病)应确定学术继承人,学术继承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为高年资主治医师。

查阅医院重点专科(专病)学术带头人、学术继承人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重点专科(专病)每1个科室未确定学术带头人,扣1分;

学术带头人每1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

重点专科(专病)每1个科室未确定学术继承人,扣1分;

学术继承人每1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

7

6.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全院执业医师比例达到60%以上。

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60%以上。

临床科室主任和副主任中,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或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的比例应达到60%以上。

护理人员中系统接受中医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的比例达到70%以上。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全院执业医师比例低于60%,扣1分;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再扣0.5分(最多扣5分);

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低于60%,扣1分;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再扣0.5分(最多扣5分);

临床科室主任和副主任中,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或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的比例,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5分);

护理人员中系统接受中医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的比例,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5分)。

20

项目

主要指标

检查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五)继续教育

(30分)

1.加强以中医药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临床西医人员(包括医师和护士)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教育,西医人员进院三年内应接受至少100学时的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

查阅医院近三年的继续教育计划及抽查10名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20名临床西医人员(医师、护士各10名)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未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扣10分;

未实施西医人员(包括医师和护士)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教育,扣10分;

抽查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每1人不合格,扣1分;

抽查的西医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每1人不合格,扣0.5分。

15

2.开展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继承工作,落实专项经费和配套措施;确定名老中医学术继承人,完善学术继承人管理制度。

查阅近三年相关资料及上年度财务预算与支付凭证。

 

未开展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继承工作,不得分;

无专项经费支出,扣5分;

无配套措施,扣5分;

未确定名老中医学术继承人,扣10分;

无学术继承人管理制度,扣3分。

15

(六)科室管理

(30分)

1.设置中医一级临床科室不少于12个。

查阅医院科室设置名录并抽查门诊日报表。

每少1个,扣1分。

5

2.重点建设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专科(专病)不少于3个。

查阅确定重点建设的中医临床专科(专病)名单文件。

没有确定重点建设的中医临床专科(专病),不得分;

确定重点建设的中医临床专科(专病)每少1个,扣2分。

5

3.开设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专科(专病)门诊不少于30个。

查阅门诊公示牌及门诊日志等相关资料。

低于30个,扣2分;每少1个,再扣1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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