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部终止乙醇胺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104号) 应奥伯帝莫马来西亚化学公司(Optimal Chemicals (Malaysia) Sdn. Bhd.)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6年2月10日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奥伯帝莫马来西亚化学公司的进口乙醇胺产品(以下称被调查产品)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 2006年11月20日,奥伯帝莫马来西亚化学公司向商务部递交申请,请求撤回本次期中复审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七条和第五十一条以及商务部《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暂行规则》第三十四条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