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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第二次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中层领导干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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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发文字号】 体人力字 [2006]494号
【发布日期】 2006-12-15
【实施日期】 2006-12-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2006年第二次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中层领导干部的通知
体人力字 [2006]494号
 
 
总局各厅、司、局,京内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在直属事业单位中层领导干部聘任中试行公开选聘工作的通知》(体人字[2002]49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选聘中层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体人字[2003]247号)的要求,受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汽车摩托车运动管理中心、中国体育报业总社和体育器材装备中心的委托,经人事司批准,对上述7个事业单位的30个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进行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聘岗位
  财务中心4个,自剑中心2个、足球中心5个,乒羽中心1个,汽摩中心4个,体育报业总社13个,装备中心1个,共计30个中层领导干部岗位。各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二、选聘范围
  总局机关公务员和京内直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其中乒羽中心外事部副主任、装备中心市场开发部主任两个岗位同时在北京市范围内进行选聘(总局系统外人员报名条件、程序等将另行公布)。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总局党组《关于印发〈直属事业单位中层领导干部聘任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体党字[2003]3号)中规定的聘任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具备以上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各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各岗位条件详见附件《2006年第二次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一览表》。
  四、基本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审批的办法。报名者需填写《国家体育总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中层领导干部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06年12月25日前将报名表及两张2寸照片交人力中心(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报名表可从中国体育信息网(www.sport.gov.cn)人力中心的网页上下载。
  报考乒羽中心、装备中心的非国家体育总局机关公务员和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报名程序在中国体育信息网上另行公布。
  人力中心按照体党字[2003]3号文规定的聘任条件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在我中心的网页上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二)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含英语加试)。根据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含英语加试)人选。笔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为12月30日和2007年1月6日,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按一定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由人力中心协助选聘单位组成考察组。考察实行预告制,考察前向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由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确定拟聘人选。选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备案。
  (六)聘任。根据报批或备案的结果,选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聘任。
  五、要求
  (一)希望各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总局系统公开选聘工作,及时传达、张贴本通知,将公开选聘的精神传达到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踊跃参与竞聘,并为竞聘人员创造条件,保证其按时、按要求参加竞聘。
  (二)竞聘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聘的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不得弄虚作假、欺骗组织,不得搞不正当活动。
  六、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人事司、纪检组、监察局进行指导和监督。人力中心将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公开选聘,保证公开选聘工作的客观、公正、透明。欢迎大家予以监督。
  联系人:刘光涛,史伟
  电 话:67159766 87182654 传真:87183085
  本次公开选聘的相关信息将在中国体育信息网(www.sport.gov.cn)及人力中心的网页上公布,欢迎大家查询。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选聘单位

选聘岗位岗 位 职 责选 聘 条 件岗位数
财务中心(4个)综合处副处长分管综合处文秘档案、机要保密、行政后勤、工、青、妇等工作,负责起草中心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和有关综合性的文件;协助管理人事、党务、外事、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中心承办的各项活动、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中心各处室沟通、协调工作。中共党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外语基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人事、劳资或者文秘、行政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公文处理方法和程序,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1
会计管理和信息处副处长负责会计信息的分析上报工作;负责有关会计管理制度建设;负责总局系统会计管理和京外单位的委派会计管理具体工作;NC软件及网络的管理协调工作。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经济或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定的财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较熟悉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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