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改农经[2006]28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部、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编制的《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是国家重点专项规划,是根据国务院的决定,针对目前动物防疫体系的薄弱环节,适应新阶段养殖业发展的要求编制的。《规划》的范围涵盖了陆生动物和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和检疫监督等基础设施建设,旨在提高我国动物疫病防控整体水平。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部 质检总局 林业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2004-2008年) 二○○六年十一月 目 录 一、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 (二)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是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三)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需要 (四)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是提高我国动物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五)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是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和履行国际公约的需要 二、我国动物防疫体系现状 (一)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情况 (二)动物防疫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建设目标 (三)建设原则 四、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总体框架 (一)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系统 (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系统 (三)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系统 (四)兽药质量监察和兽药残留监控系统 (五)动物防疫技术支撑系统 (六)动物防疫物资保障系统 五、动物防疫体系重点建设项目与布局 (一)中央和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 (二)基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 (三)检疫监督设施建设 (四)兽药质量监察及残留监控设施建设 (五)国家动物防疫技术支撑项目 (六)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改造 六、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4-2005年 (二)第二阶段,2006-2008年 七、投资测算与资金来源 (一)总投资及构成 (二)资金筹措方案 八、投资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 (二)经济效益 (三)生态效益 九、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修订完善动物防疫法律法规 (二)加快动物防疫管理体制改革 (三)建设高素质防疫队伍 (四)落实防疫工作经费 (五)加强基础研究和科技储备 (六)推进饲养方式向规模化、标准化转变 (七)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 前 言 建设和完善我国动物防疫体系,提高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是实现我国养殖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保障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养殖业规模不断扩大,商品率不断提高,养殖密度和流通半径不断加大,境内外动物及其产品贸易活动日益频繁,某些重大动物疫病呈大范围流行态势。2004年预防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实践,暴露出我国目前的动物防疫体系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与全面加强动物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必须尽快加以健全和完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