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06〕9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严格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经费的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的政策,加快中国农民补贴网建设,全面推广对种粮农民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的意见》(财建(2005)59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中国农民补贴网建设进一步加强种粮农民补贴管理的通知》(财建(2006)406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即日起执行。2004年12月20日财政部印发的《粮食直补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财建(2004)698号)同时废止。 2006年12月14日 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的意见》(财建(2005)59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中国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