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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禁止天然砂出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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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商务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87号)
【发布日期】 2006-12-14
【实施日期】 2006-12-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恢复禁止天然砂出口的公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87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就天然砂出口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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