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筹建全国辛香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135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协会、集团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出版社、中国标准化协会,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新时期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各项事业对标准化工作的新需要,确保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对标准化工作提出的各项任务,经研究,决定批准筹建全国辛香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135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委员会组成要求 (一)技术委员会组成应有广泛代表性。技术委员会原则上应以企业为主体,由来自生产、使用、经销等方面的企业和科研院所、检测机构、高等院校、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学会)、消费者代表、认证机构等相关方的代表组成。 技术委员会在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