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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保险教育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教育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2-12
【实施日期】 2006-1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教育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保险教育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保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各保险机构:
  保险是现代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能够发挥“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适应经济社会转型需要,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加强保险教育,普及保险知识,培养造就具有较强保险意识的现代公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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