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填报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有关问题补充说明的函 建办综函[2006]81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及有关部门,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农委: 《关于做好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2006年年报和2007年定期报表的通知》(建综函[2006]307号)已经下发,现对报表中的几个问题进行补充说明,请各地参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关于填报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一、关于城市和村镇统计区域的划分 各市(县)按以下表格划分统计区域,并连同年报纸质报表一同上报。
二、修改内容 1、市(县)基7-1表(1-40页) 将代码1104项“本年更新改造共气管道长度”改为“本年更新改造供气管道长度”。 2、市(县)基8表(1-43页) 表格下半部分改为:
3、市(县)基9-1表(1-44页) 将“代码1505”改为“代码1504”。 4、市(县)基13表(1-53页) 取消本表逻辑审核关系第3条“2404>2411”。 5、1-90页,“公共厕所”部分内容改为: 公共厕所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使用,在道路两旁或公共场所等处设置的厕所。分为独立式、附属式和活动式三种类型。统计时只统计独立式和活动式,不统计附属式公厕。 独立式公共厕所按建筑类别应分为三类(见附表),活动式公共厕所按其结构特点和服务对象应分为组装厕所、单体厕所、汽车厕所、拖动厕所和无障碍厕所五类。 独立式公共厕所类别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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