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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2006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项目)名单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城[2006]297号
【发布日期】 2006-12-12
【实施日期】 2006-1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建设部关于2006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项目)名单的通报
建城[2006]29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重庆市市政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关于修订<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通知》,经建设部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授予浙江省绍兴市、江苏省张家港市“中国人居环境奖”;授予“天津市和平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项目”等41个项目“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希望获奖城市和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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