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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妇女科学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发文字号】 妇字〔2006〕43号
【发布日期】 2006-12-12
【实施日期】 2006-1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妇女科学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科协: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简称《科学素质纲要》),提高农村妇女的科学素质和科技致富能力,培育新型女农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现提出以下意见。
  一、把开展农村妇女科学素质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1、深刻认识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和谐社会是广大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普遍提高的社会。农村妇女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的60%以上,是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人力资源。在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只有增强农村妇女依靠科技参与发展的能力,广大妇女的人力资源优势才能成为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人才资源优势;只有加快农村妇女的全面进步,才能为城乡和谐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国务院颁布的《科学素质纲要》,把提高农民素质作为重点目标之一,制定倾斜政策、加大工作力度、整合社会力量、明确实施细则,为全面提升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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