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关于下发《2007年全国少年排球锦标赛(甲组)竞赛规程》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文字号】 体排字〔2006〕191号
【发布日期】 2006-12-11
【实施日期】 2006-12-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7年全国少年排球锦标赛(甲组)竞赛规程》下发给你们,请通知运动队遵照执行。
国家体育总局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2007年全国少年排球锦标赛(甲组)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男子组:2007年3月1日至10日在湖北省宜昌市举行。
  女子组:2007年1月15日至25日在四川省乐山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男子组:北京、辽宁、河北、河南、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四川、新疆、济南、潍坊、南京、解放军、新报名队伍,共计16个队。
  女子组:北京、天津、辽宁、内蒙、河北、石家庄、河南、黑龙江、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四川、云南、深圳、解放军、新报名队伍,共计16个队。
  三、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3名,运动员12名。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二)报名资格:
  1、年龄要求:男队员限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队员限1990年1月1日以后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