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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持健康体重和血压管理关键技术”社区试行及应用项目的函
【字体:
【发布部门】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发文字号】 卫疾控慢病便函[2006]169号
【发布日期】 2006-12-08
【实施日期】 2006-12-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持健康体重和血压管理关键技术”社区试行及应用项目的函
卫疾控慢病便函[2006]169号
 
 
北京、天津、辽宁、黑龙江、山东、江苏、浙江、江西、广西、四川、陕西、青海省市卫生厅局疾控处,厦门市卫生局疾控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我局开展的“维持健康体重和血压管理关键技术”社区试行及应用项目已于11月中旬启动。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就各项目省(市)下一阶段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工作方案中试点社区选择标准,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请各项目省(市)于12月15日前确认项目试点社区,如有变动,请及时上报我局慢病处。
  二、我局拟定于12月18-19日在北京举办项目培训班,请各项目省(市)派人参加,并准备项目试点社区有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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