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农市发[2006]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促进农业各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06年12月-2007年2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强化监督,依法查处,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