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办公厅关于编制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厅职评字〔2006〕395号 各有关单位: 部曾先后两次发文征集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标准编制单位。经召开标准编制单位专家评审会研究决定,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共17个职业60个工种的标准编制工作,分别由10个主笔单位和13个参编单位共同承担(见附件1)。现将标准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主笔单位会同参编单位按职业组建标准编写组(编写组原则上由3—5名专家组成),制定编制方案,推选主笔人,明确成员分工,并将编制方案和成员名单报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技能鉴定管理处(以下简称鉴定处)。 二、各职业标准编制主笔人需具备良好的文字处理能力,熟悉标准编制程序和基本要求,具有较好的协调和组织能力,熟悉该职业的工作目标、基本原则、结构内容和工作程序,并在该职业领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三、各主笔单位应对所承担的标准编制工作加强领导和管理,保证调研、编写及相关活动的正常运转,确保标准按照编制计划(见附件2)和要求完成,并及时将标准编制情况报鉴定处。 四、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定于12月16—18日在北京举办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标准编制人员培训班,并召开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标准编制启动会,请各主笔单位组织编写组成员参加。具体报到事宜另行通知。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安立花园A座7层,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技能鉴定管理处 邮编:100101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10-64906319,010—64906170转331或329 传真:010-64907385 电子邮箱:moc_jianding@126.com 附件: 1.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标准编制承担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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