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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交通部  
【发文字号】 厅财字[2006]393号
【发布日期】 2006-12-07
【实施日期】 2006-1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交通部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的通知
厅财字[2006]393号


部属事业单位、部管社团组织:
  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中央预算单位银行年检工作的通知》(财库[2006]9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我部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银行账户管理工作是加强预算管理、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切实加强本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做好2006年度银行账户年检工作。今后,部对未按规定办理账户审批、备案手续,不及时或未上报账户年检材料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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