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冠名、广告有关规定的通知 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各参加单位,各有关项目管理中心: 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将于2007年10月19日至28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为做好六城会冠名、广告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城市运动会。根据以往历届综合性运动会的惯例,结合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有关规定如下: 一、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冠名、广告等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出现烟、酒广告,同时也不能出现有碍于健康形象,不宜进行公众宣传的广告。所有广告字样或图样须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核批准后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