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公示 按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建设部确定了2006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名单。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7日-1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单位及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说明存在的问题、详细原因、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等,于2006年12月16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 sunzhimof@hotmail.com,与xuxl@mail.cin.gov.cn,同时必须注明包括姓名、联系电话在内的详细联系方式。 此次组织在五个省市进行第一批少量示范,对已申报而未列入公示名单的项目,继续列入备选项目库,按有关规定管理。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建设部科学技术司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附: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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