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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酮基布洛酚(KP)生产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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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监督函〔2006〕617号
【发布日期】 2006-12-07
【实施日期】 2006-1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酮基布洛酚(KP)生产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调查的通知
卫办监督函〔2006〕617号

江苏省、湖北省、北京市、浙江省、上海市、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辽宁省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最近媒体报道了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在生产酮基布洛酚(KP)车间的同一岗位上连续出现了职工不明原因的健康损害事件。酮基布洛酚(KP)是广泛使用的新一代解热镇痛药物,国内生产企业众多。为了进一步了解国内生产酮基布洛酚(KP)同类企业职工的健康状况,查明职工健康损害与劳动环境危害的关系,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我部决定由相关的江苏省、湖北省、北京市、浙江省、上海市、湖南省、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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