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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实施新版《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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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闻出版总署  
【发文字号】 新出图[2006]1253号
【发布日期】 2006-12-06
【实施日期】 2006-1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实施新版《中国标准书号》标准书号的通知
新出图[2006]1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在京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全国各新闻出版总署条码分中心,全国各出版社:
  《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GB/T 5795-2006)于2006年10月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 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届时,我国出版物使用的书号和条码将与世界同步由10位升至13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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