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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网络服务系统用户电子证书更新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2-06
【实施日期】 2006-1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网络服务系统用户电子证书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证券公司:
  签于证券公司为申请开通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办理身份验证的电子证书将于今年12 月15 日起陆续到期,为做好网络服务系统用户电子证书更新等工作,确保投资者身份验证工作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服务系统的用户管理采取二级管理模式,即由我公司为证券公司总部办理网上用户新建、密码重置、电子证书更新等事宜;证券公司总部负责为其下属营业部办理网上用户新建、密码重置、电子证书更新等事宜。电子证书均采用硬证书方式,下载安装在USB 证书卡之中, USB 证书卡在证书更新后仍可继续使用。
  二、从12 月6 日起,证券公司总部登录我公司网络服务系统(www.chinaclear.cn)为其下属营业部办理网上用户新建、密码重置、电子证书更新等事宜,统一改用我公向证券公司配发的用于结算参与人资格申请的网上用户名(以字母cy 开头)、密码及USB 证书卡。证券公司总部原领取的用于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的网上用户名(以字母sy 开头)、密码及USB 证书卡在证书到期前仍可继续使用,到期后可寄回我公司申请办理证书更新手续,更新后的USB 证书卡可留作备份之用,需妥善管理。
  三、部分尚未向我公司领取申请结算参与人资格所用网上用户名、密码及USB 证书卡的证券公司,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向我公司申请(附件1)为其总部配发网上用户名、密码及USB 证书卡,并将申请原件邮寄我公司,我公司将为其配发网上用户名、密码及USB 证书卡,并邮寄给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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