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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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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建设部(已变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变更)
【发文字号】
劳社部发[2006]44号
【发布日期】
2006-12-05
【实施日期】
2006-12-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6]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建委):
建筑业是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行业。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号, 以下简称国务院5号文件)对农民工特别是建筑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现就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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