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申请将“中华老字号”标识作为“官方标志”予以备案的函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办贸促函〔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12-05
【实施日期】 2006-12-05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申请将“中华老字号”标识作为“官方标志”予以备案的函 工商总局办公厅: 为引导老字号加快创新发展,在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打造自主知名品牌、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中发挥更大作用,商务部2006年启动了“振兴老字号工程”。今年,依据《“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详见附件3),在各地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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