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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66家申请5A级旅游景区创建试点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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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2-05
【实施日期】 2006-12-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对66家申请5A级旅游景区创建试点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5A级旅游景区创建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6]18号,以下简称18号文)下发后,各地创建积极性十分高涨,各省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在指定期限内向我局推荐的5A级旅游景区创建试点单位数量达到106家。
  目前,各创建景区正在积极以创建为契机,加大对景区的硬件建设力度,逐步提升旅游景区的管理水平;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大力整治景区及周边环境。全国5A级旅游景区创建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按照5A级旅游景区评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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