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两节”期间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紧急通知 建市[2006]29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近三年来,在国务院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不懈努力,全国建设领域2003年底以前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已基本解决,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部分工程项目新的拖欠还时有发生,从体制机制上防止发生新的拖欠的任务仍然繁重。今年是清欠工作的关键一年,特别是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进入农民工返乡的高峰期,也是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易出现矛盾的敏感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要求以及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清欠成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现将在“两节”期间进一步做好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