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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发布《移动多媒体广播第2部分:复用》一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1-29
【实施日期】 2006-1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发布《移动多媒体广播第2部分:复用》一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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