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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卫生机构业务合作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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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农卫发[2006]205号
【发布日期】
2006-12-01
【实施日期】
2006-1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卫生机构业务合作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卫办农卫发[2006]20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加强农村县、乡、村卫生机构业务合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整体功能,我部决定开展农村卫生机构业务合作试点工作。现将《关于开展农村卫生机构业务合作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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