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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集援外建筑标识方案的函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办援函〔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11-30
【实施日期】 2006-11-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集援外建筑标识方案的函
 
 
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印刷学院: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一直把对外提供经济技术援助作为履行国际主义义务的主要内容,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援建了500多个公共设施项目,其中包括会议大厦、体育场馆、学校、医院等标志性项目200多个。为彰显中国政府援助形象,进一步扩大对外援助效果,商务部拟制作应用于援外建筑物的援助LOGO。鉴于贵单位在工艺美术设计业界享有崇高声誉,特此致函征集上述援助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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