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统计管理办法》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项目备案发布办法》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6]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市人事局,“653工程”各牵头部门、协会,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各理事单位,有关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人事(继续教育)部门: 现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统计管理办法》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项目备案发布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人事部办公厅 二00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统计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