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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卫生部关于实施农村卫生志愿服务项目的通知(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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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卫生部  共青团中央  
【发文字号】 中青联发[2006]64号
【发布日期】 2006-11-29
【实施日期】 2006-11-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共青团中央、卫生部关于实施农村卫生志愿服务项目的通知(试行)
中青联发[2006]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卫生厅(局),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大学医学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共青团中央、卫生部决定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志愿服务试点工作成功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青年卫生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两项工作的资源,实施农村卫生志愿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农村卫生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一系列决定和要求,发挥卫生系统专业资源和共青团组织动员优势,积极动以志愿服务方式支援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为受援地提供基础医疗、预防、宣教等方面志愿服务,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   

  二、工作目标

  按照“1+2”(1名医师志愿者带1名医学专业大学生志愿者和1名当地医务人员)的工作模式,组织实施农村卫生项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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