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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信行业“诚信服务,放心消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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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指导小组  中国消费者协会  全国电信用户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信行建[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11-29
【实施日期】 2006-11-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开展电信行业“诚信服务,放心消费”行动的通知
信行建[200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
  今年以来,信息产业部通过在全行业组织开展“阳光?绿色网络工程”系列活动、“畅通网络,诚信服务”主题活动、“移动不良信息专项治理”活动和“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社会关注的电信服务热点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电信服务整体水平有所提升,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赞扬。
  为巩固工作成果,构建和谐的电信业,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信息产业部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指导小组、中国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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