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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学联关于举办“和谐校园 你我同行”第二届中国大学生校园文化节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教育部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  共青团中央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文字号】 中青联发[2006]65号
【发布日期】 2006-11-28
【实施日期】 2006-11-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学联关于举办“和谐校园 你我同行”第二届中国大学生校园文化节的通知
中青联发[2006]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广播影视局,学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展示高等学校素质教育成果,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和谐文化建设,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学联决定联合举办第二届中国大学生校园文化节(以下简称第二届校园文化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6年12月7日—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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