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学联关于举办“和谐校园 你我同行”第二届中国大学生校园文化节的通知 中青联发[2006]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广播影视局,学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展示高等学校素质教育成果,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和谐文化建设,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学联决定联合举办第二届中国大学生校园文化节(以下简称第二届校园文化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6年12月7日—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