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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民政局市慈善协会关于在合肥地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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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秘〔2006〕124号
【发布日期】 2006-11-28
【实施日期】 2006-11-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合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民政局市慈善协会关于在合肥地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市民政局、市慈善协会《关于在合肥地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在合肥地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方案

市民政局、市慈善协会
二○○六年十一月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和慈善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1)33号)和中宣部、民政部、铁道部、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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