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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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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青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06〕166号
【发布日期】 2006-11-28
【实施日期】 2006-11-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青政办〔2006〕16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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