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批准夏娇阳等268人为国家级裁判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根据《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相应项目国家级裁判员技术等级标准,经审核,现批准夏娇阳等268人为国家级裁判员,名单如下: 一、速度滑冰:(25人) 北 京:夏娇阳(女)、贺 军 辽 宁:陈 帅、刘俊一、陶玉晶(女)、萧林静(女)、回 军、朱春华(女)、王丽辰(女)、华建定 吉 林:范箐箐(女)、王一妮(女)、张国庆 黑龙江:张 凯、邓雪峰、曹宝丽(女)、刘海波、范秋艳(女)、王 丽(女)、王 妍(女)、任 毅、程华茹(女) 解放军:金 花(女)、王 枫、孙 宇 二、蹼泳(3人) 广 东:李华英(女) 广 西:黄健武、何惠英(女) 三、举重:(16人) 山 西:王玉珍(女)、王运红 吉 林:王 波 江 苏:方成强(女) 福 建:薛元挺、杜景强、俞忠友 湖 北:唐雪梅(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