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绍政发〔2006〕109号
【发布日期】 2006-11-28
【实施日期】 2006-11-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绍政发〔2006〕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绍兴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绍兴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
  
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全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关心下,经社会各界和广大残疾人的共同努力,《绍兴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已经完成或超额完成,残疾人事业得到较快的发展。
  (一)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十五”期间,我市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生活等各项工作全面拓展。全市有32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盲、聋、弱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由90%提高到99%;10156名残疾人得到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就业率由80%提高到85%;22718名贫困残疾人通过扶持解决了温饱问题,7887名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社会保障;通过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有效地减少了残疾的发生;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日趋活跃。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参与社会生活能力不断增强,在各条战线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二)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的基础初步形成。各级政府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将残疾人事业纳入了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了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运作的工作机制。全社会更加重视残疾人事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逐步形成。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执法检查得到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爱岗敬业,努力工作。
  但是,当前残疾人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地区之间发展也不够平衡,特别是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任务还十分艰巨,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省残疾人事业的“十一五”发展规划要求和围绕《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发挥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切实维护和发展残疾人利益,努力推进残疾人事业与我市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三、“十一五”期间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扶持残疾人基本脱贫;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盲、聋、弱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健全儿童少年水平;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能基本得到培训;开展残疾预防,控制和减少残疾发生。
  不断提高残疾人素质。残疾人科学文化素质普遍提高,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得到提高。
  努力创建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弘扬人道主义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生活环境的无障碍设施和信息、交流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有较大进展。
  增强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社会公众服务业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服务领域逐步拓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实力,县(市)级基本建成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设施;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建设一支“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二)“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
  --贯彻“以人为本”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残疾人事业。
  --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推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贯彻残疾人事业“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发展方针,不断提高为广大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的能力和水平。
  --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的作用,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
  --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加大欠发达地区残疾人工作的力度。
  --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发挥广大残疾人自身的能动性。
  四、“十一五”期间的分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残疾人康复
  1.任务目标。
  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1000例,其中贫困患者免费复明手术350例,人工晶体植入率达90%以上。为485名贫困低视力者免费配用助视器;培训100名低视力儿童家长;为300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为140名贫困聋儿免费验配助听器并补贴康复训练经费;对300名聋儿家长进行培训;开展人工耳蜗植入术后聋儿听力语言训练试点;继续开展成年听力语言康复试点工作。为110名肢残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对555名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