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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分抚育和管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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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文字号】 林沙发〔2006〕242号
【发布日期】 2006-11-27
【实施日期】 2006-11-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分抚育和管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局):
  为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分抚育和管护工作,提高林木质量和效益,巩固工程建设成果,我局制定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分抚育和管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国家林业局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分抚育和管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分抚育和管护工作,提高林木质量和效益,巩固工程建设成果,确保抚育管护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京津风沙源治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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