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分抚育和管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局): 为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分抚育和管护工作,提高林木质量和效益,巩固工程建设成果,我局制定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分抚育和管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国家林业局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分抚育和管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分抚育和管护工作,提高林木质量和效益,巩固工程建设成果,确保抚育管护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京津风沙源治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