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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卫生系统开展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政法发〔2006〕200号
【发布日期】 2006-11-27
【实施日期】 2006-11-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卫生系统开展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卫办政法发〔2006〕2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
  为了深入推进卫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切实开展好卫生系统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06)77号)要求,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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