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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雪雾天气公路保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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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交通部  
【发文字号】 交公路发明电(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11-27
【实施日期】 2006-11-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雪雾天气公路保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政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10月下旬以来,我国华北、西北部分地区连续出现大雾天气。有关交通主管部门迅速行动,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全力保证公路畅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有部分高速公路被迫短时中断交通,在一定程度上给社会生产和人民群众出行带来了不便。冬季已经来临,雪雾天气即将增多,为了进一步加强公路养护管理,确保公路畅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雪雾天气可能带来的灾害性影响,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应急保畅预案,认真做好应对雪雾天气的各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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